2012年,芦山县的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共反映问题近600个,多数问题已得到解决;提出建议517条,为群众办好实事592件,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如此丰硕的成果,得益于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建立的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活动新机制。
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活动开始之初,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就根据实际,制定了《芦山县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办法》和《芦山县人大代表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工作措施、组织领导及具体要求等六个方面的内容,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强,成为各乡镇、各代表小组开展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活动的指导性文件。
2012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保证了全县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活动的健康开展。
为使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芦山县人大常委会集中开展县级骨干培训,将市、县、乡三级代表工作骨干集中到试点乡(镇)开展培训,同时分散开展乡镇培训,做好基层代表倡议,激发代表主动参与活动、履职尽责的热情。同时,将飞仙关镇、清仁乡、双石镇确定为活动示范乡镇,作为样板打造,各乡镇也结合自身实际,确定1至2个重点村(社区)作为示范点。通过抓示范,总结提炼好做法、好经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活动在全县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