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军副主任一行在黎明桥电站查看生态流量台账
6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军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赴天全县开展《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黎明桥电站查看生态流量控制和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到瑞杰建材有限公司和天荣砂石场查看河道采砂监管情况、到两路三级电站查看珍稀鱼类保护情况、到响水溪查看饮用水源保护情况、到仁义镇岩峰养兔场查看畜禽养殖监管情况、到县城污水处理厂查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情况等。查阅了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黎明桥电站等单位有关水环境保护工作档案资料。
蔡军副主任一行在天全县污水处理厂查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情况
在执法检查汇报会上,听取了县政府及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7个部门、2个乡镇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汇报,并听取了2名邀请参会人大代表有关《条例》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成员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和配合、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等工作建议。
蔡军副主任一行在天全县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
执法检查组对天全县贯彻执行《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强调,县政府及其相关单位:要将贯彻执行《条例》放在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雅安绿色发展示范市定位的高度来认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要认真学习研究,逐条对照《条例》规定的职能职责,针对性地制定落实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形成执法联动机制,协同配合形成执法监管合力;要直面贯彻执行《条例》存在的问题,及时梳理排查问题清单,有计划做好问题整改,同时经常性自查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琼,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李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刚参加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天全县人大、县政府负责同志陪同检查。(法工委、天全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