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全县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这是《中共天全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天委发〔2019〕年29号)出台以来,天全县第一次完整实施县政府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调研组在教育局调研座谈
天全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从安排部署、建章立制、调查研究和听取汇报等方面,多措并举,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人民。
一、安排部署,抓好抓实专项工作
2019年5月29日,市委印发《中共雅安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雅委发〔2019〕8号)后,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进行了专题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并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由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负责牵头落实该项工作,及时与市上进行工作对接,并于同年6月份启动该项工作,对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为下一步制度出台打好坚实基础。
二、建章立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为强化天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县政府出台了《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天全县县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天全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天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系列文件,健全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监管制度,合理界定国有资产监管范围,规范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
2019年11月29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完成前期调研、拟定初稿、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和会议审议等一系列步骤后,中共天全县委正式出台《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天委发〔2019〕年29号),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随着制度的出台,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正式向制度化、规范化转变。
三、调查研究,摸清国有资产家底
为了全面了解天全县国有资产总体情况,摸清国有资产家底,2020年9月起,在天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牵头组织下,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法制工委、教科文卫工委联合财政、审计部门以及相关市县人大代表共同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财政、教育、卫生、住建、农业、文化等10个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调阅部分档案资料和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实地查看国有资产现状等方式,重点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进行了专题调研,切实摸清了国有资产家底,为下一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
四、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人大监督提质增效
今年10月中旬,天全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全县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建议意见: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机构机制制度建设。政府要高度重视,着力构建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管理体系,强化财政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责,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二要夯实基础,进一步全面摸清资产真实家底。在进一步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制度机制的基础上,组织安排全面清理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现有情况,摸清摸准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情,建立完善采购、新增投资、处置等各类国有资产台账,建立完善统一的国有资产卡片、登记表、财务报表、管理平台等。三要强化措施,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依法编制年度采购计划,纳入预算管理,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绩效管理评价制度,出台资产评估办法,加强企业资产和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做好资产处置与财务处理的衔接,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财政、审计要关口前移,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进行规范。(天全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