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罗强率督查组,就宝兴县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情况开展跟踪督查。督查组详细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召开座谈会,宝兴县领导董伟、高佳秀、王建康、李波、冯川江、陶涛及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县委副书记高佳秀汇报了宝兴县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及《实施意见》精神情况,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围绕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创新人大工作发展作了交流发言,提出了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督查组对宝兴县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及《实施意见》精神情况表示充分肯定。督查组认为,宝兴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取得了有一定成绩。督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一是要继续重视对中央18号文件、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及《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二是要一如既往地支持人大依法履职,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全县总体工作部署,继续帮助、关心、支持人大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设“两个机关”要求,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加强上下联动,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三是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针对督查存在的问题,主动思考,研究整改措施,逐步整改到位,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宝兴县人大办 孟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