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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立案登记制改革专题法制讲座

 【发布日期:2016-06-23】 【字号: 】  【关闭此页
 

会议现场1

会议现场2

  6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立案登记制改革专题法制讲座,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向杜梅,就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志君主持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勇出席讲座。

  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201541日,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决定于20155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导各地改革实践。今年5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已满一周年。

  向杜梅在讲座中提到,立案登记制的推行,迫使人民法院不得不正面应对此前通过不立案可以逃避的压力和干预,同时也会让此前通过非正当途径干预立案的外部力量“名不正、言不顺”。可以说,通过中央层面推动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将成为法院排除、对抗外界因素干预立案的“尚方宝剑”。

  向杜梅说,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后,201551日至2016430日期间,全省三级法院接收诉状共计604089件。其中,当场登记立案575408件,当场立案率95.25%;法定期限内立案率达100%。各数据指标普遍呈现较快增长趋势,究其原因在于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发挥效能,解决了“立案难”问题;新实行的《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扩大,致行政案件猛增;人民群众对立案登记制度的认识日趋理性,实施立案登记改革后期增速减缓。

  向杜梅表示,面对在实行登记立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需要用法制思维进行解决,从法院层面上来讲,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调研指导、部门协作、登记立案法官人员配备、恶意诉讼和滥诉打击力度等工作,确保改革推进;从相关行政职能履职层面上讲,则要依法行政,用法制思维管理社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让各项工作步入法制轨道。(雅安日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