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主持召开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副主任李首成、朱玉贵、李荣,秘书长罗强和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民族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还书面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建设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补充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主任会议、检察长杨立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拟任命人员在会上作了任职承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久国、王冬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鸿、副院长李志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立、副检察长赵学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韩永康,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常委会办事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李毅,两名驻雅省人大代表,八名驻名山、宝兴、石棉的市三届人大代表,两名雨城、汉源的乡镇人大主席应邀列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