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丹惠带队先后赴相关县(区)开展《四川省水资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县(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水资源规划、储备与涵养、管控与调度、取用水管理及对违规违法行为处理等相关情况,听取关于《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深入推进《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部署要求的具体实践,也是加强水资源的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的现实需要,要深刻贯彻落实《条例》,充分认识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
检查组强调,一要立足雅安水资源总量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的现状,健全水资源综合配置体系,提前做好水源工程建设规划,发挥好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功能作用,多措并举解决部分地区缺水问题。二要做好节水宣传,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做好水资源保护利用宣传,探索节水型单元细胞建设,积极探索水循环利用新技术新方式,争创建设节水型社会先进典型。三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源涵养,严格执行水资源取用监督管理。坚持涵储并重,精准取水用水,严守生态流量底线,加大违法取水查处力度,保障供水安全有效。四要以《条例》为支撑,探索水资源管理利用有效机制,研究借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开展用水权确权登记和水权交易实践,创新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和“节水贷”融资服务等机制,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益。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主任、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工委主任、相关县(区)人大常委会、政府、县级部门有关同志参加检查。(农业工委,名山人大、天全人大、芦山人大、宝兴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