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学松率市人大民宗外侨工委、农业工委及市级相关部门赴荥经县、宝兴县《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彭学松一行先后深入荥经县民建乡、宝峰乡和宝兴县,实地考察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干部配备、民族文化传承、民族理论政策宣传贯彻落实等情况,听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并就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征求建议意见。
在调研中,彭学松充分肯定荥经县、宝兴县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和获得的阶段性成效,使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贯穿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
针对此次调研中发现的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民族文化传承困难、民族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彭学松强调,一是要利用政策扶持,因地制宜积极争取产业项目和支持,更好地发展民族地区社会经济事业,从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倾斜,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要加大民族文化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增强宣传成效,充分利用民族团结宣传月、火把节、彝族年、上九节、锅庄等节日和活动及各种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民族文化,培育民族文化传承人。三是要加大对民族干部引进和培养使用力度,不断充实、完善县、乡两级民族工作力量,构建完善的民族工作干部体系。
荥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川、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明登英等分别陪同调研。(民宗外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