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志君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同志在宝兴县开展《雅安市村级河长制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和部份乡级、村级河长对条例草案可操作性提出的修改意见。
吴志君指出,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接地气是该条例的立法要求,调研组将认真汇总梳理收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会后,调研组还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水利局负责人对《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工作进行了交流。(法工委,宝兴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