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工作,近期,芦山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履职评议工作方案》工作安排,组建4个履职评议调查小组,分别由4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对县政府22个组成部门负责人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开展了评议调查。调查小组采取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评议对象在学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综合4个调查小组的情况看,每一名评议对象能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积极兑现和践行任职承诺,较好地完成职责范围内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针对评议对象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差距和短板,调查小组分别向其进行了意见反馈。
调查小组要求,一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要充分发挥“一把手”的率带作用,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继续抓好政治和法律知识学习,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二要不断强化人大意识。要正确对待人大的履职监督,虚心接受评议调查意见,对照单位全年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及时查漏补缺,全力抓好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要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始终坚持把关注民生、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作为重要责任,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四要不断提升廉洁从政形象。要严格执行各级党委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切实把本职工作做实、做细,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